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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谢晓萍从北京出发

被称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人”的80后青年作家,在法庭上挑战了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企业。

7月10日,“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 韩寒方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百度停止侵权行为,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关闭百度文库; 连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道歉;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75.4万元原告合理支出1.2万元多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激烈“交战”,双方多次发表意见,不让步,也不接受调解,议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作为“作家维权联盟”和百度文库发生纠纷后首次开庭审理的案件,被水涨船高的赔偿金额也引起了对“作家维权联盟”的关注。 随着背后的实体企业北京亚华智权咨询有限企业逐渐浮出水面,企业形式的维权行动如何在维权与市场、道义与收益之间做出选择也成为争论的焦点。

贝奇城与“作家维权联盟”

诉讼始于百度讨伐的声明。 去年3月15日,50多位作家联合发表《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涉嫌严重侵犯版权。

上述声明发表后不久,《作家维权联盟》的执行人贝奇城在与几家大出版社举行派对时获悉,他们受到盗版的困扰。 贝志城表示,自己希望成为这一维权“志愿者”,但办这一事件需要实体,他希望先行投资100万注册资金,本网首席执行官李国庆当时也承诺将资助100万元。 据当当内部人士介绍,当当网在去年年末和今年第二季度先后分两次支付给维权联盟,共计100万元。

“韩寒“叫板”百度背后:维权企业化模式浮出水面”

年5月,北京亚华智权咨询有限企业正式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贝奇城,注册资金100万元。

随后,韩寒等5位作家与路金波、沈浩波等5家出版社合作,在北京宣布成立“作家维权联盟”,以公益组织的形式支持作家维权合同。 年7月4日,“作家维权联盟”开始成立运营,贝志城、李国庆、京东网刘强东各捐赠100万元。

根据贝奇森的想法,“公益事业像公司一样运营,像赚钱一样亏钱”。 维权联盟希望通过中法律行动降低诉讼价格,不断改进专业化的研究和诉讼方法以提高作家的收益。

120万元和解失败

“作家维权联盟”将最初的诉讼对象指向百度。 事实上,3月15日中国作家联合谴责百度后,作家们与百度的拉锯战一直在持续。

作为中国本土最大的搜索巨头,百度于2009年12月8日正式上线“百度文库”。 截至年7月10日18时,文件数量接近4500万册。 百度文库也被作家们认为是“盗版之源”。

百度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韩寒于年9月底要求赔偿11.3万元,并关闭百度方面的文库,包括《零下一度》、《1988 :我想和这个世界说话》、《像少年一样飞翔》三部作品。 据记者初步估算,这笔金额的赔偿标准为289元/千字。

在诉讼程序问题上,年12月,韩寒方面向海淀法院撤回起诉; 年1月,韩寒再次起诉,索赔金额从11.3万元上升到76万元,平均每千字1046元。 路金波拿出出版资料,表示韩寒文案达到每千字2万元的价格。

“从11.3万元上升到76万元,每千字价格为1046元,远远超过正常的版权纠纷索赔额。 ”上述百度人士说。 贝志城认为诉讼请求有可能发生了变化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此期间,作家维权联盟和百度之间有了和解的机会。 年10月15日,百度文库的产品负责人主动向作家联盟提出支付和解金120万元,希望结束诉讼。 作家维权联盟提出了两点。 一个是百度文库改正错误,另一个是赔偿(三位作家共计赔偿120万元)。

虽然双方于年10月19日口头达成一致,但谈判中的本质问题很快暴露出来,作家维权联盟希望这120万只有维权和解费,但百度文库希望120万元赔偿金额将韩寒的作品纳入正版平台。 双方谈判无法继续,百度通过法庭通知作家维权联盟,拒绝和解。

贝志城回忆说,只负责版权维权,版权购买合作不在此范围内。 因为和解的努力化为泡影。

争议实体企业

随着作家维权联盟维权事业的发展,以该企业为实体的非营利组织也受到领域人士的质疑。

知名律师江锋涛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所谓的联盟公益机构需要在民政局进行相关登记,否则应定义为代理企业。

贝琪城叙述的具体运行方法,类似于请律师提起诉讼的“风险代理”。 也就是说,该企业在得到作家授权后,将为作家完成取证、公证、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安排律师协助作家通过法律诉讼的方法进行维权。

贝奇森指出,如果维权行为最终进入司法程序并得到相应赔偿,赔偿金额的80%归作家,剩下的20%归该企业。 但是,贝志城强调,由于版权维权价格非常高,这家企业几乎无法盈利。

但是,江锋涛认为,不盈利并不能证明企业是否以赚钱为目标,也不能替换概念。 作家维权联盟对外宣称是“以企业为实体的非营利组织”本身就与企业法对立,根据企业法的规定,企业通常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种目的成立的组织。

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刘铭认为,作家维权联盟的模式就像几年前北京三面版权代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三面企业)在一时的主要城市掀起了与互联网非法转载行为对比的“维权风暴”。 在其规模空之前,被一家媒体称为“全国最集中的版权保护活动”,三面企业也因此被一家媒体称为“网络王海”,但最终因为维权市场的客观现实而消失在公众眼中。

“韩寒“叫板”百度背后:维权企业化模式浮出水面”

中国文书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此前对这类实体企业的“维权产业化”运营表示怀疑。 “公益与否一个机构不能自行主张,有自己的定义标准”

对此,贝奇森表示,在中国,所谓的非政府组织注册几乎不容易,所以采取了实体企业的方法。 据他介绍,该企业的股东结构和所有盈余由维权联盟10位董事决定,20%的诉讼分收入具体账目每月由决策委员会审查,利润也交给这10位董事解决,为了维权业务的长期性,将继续投入维权。

根据美国上市公司聘用中国区合作伙伴龚铂洋策划的情况,这种企业化运作模式确实是一种新的形式,但具体是什么规则,如何不发出负面声音,是企业化运作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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