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申请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会仲裁裁决

王老吉未休

白云山a(000522 )今天公告,企业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企业6月1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根据该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人鸿道(集团)有限企业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件。

加多宝反诉红罐王老吉违法

广药集团经咨询相关法律意见后,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不服仲裁裁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平均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但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之前,仲裁裁决是生效的终局裁决,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另一方面,迦得宝表示,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 加多宝认为,在法院重新做出裁定之前,加多宝原有的商标采用权是合法的,但广药集团此时上市红罐王老吉违反了法律程序。

加多宝官网4日就广药集团推出红罐王老吉产品正式发表声明称,这是一起侵权事件,严重损害鸿道集团和加多宝企业的利益。

声明称,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多份许可合同,采用“王老吉”商标具有多方面的合同依据和法律基础。 其中,2003年5月2日,双方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期限为2003年1月20日至年1月19日。 该协议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 鸿道集团至今仍是“王老吉”红罐和红瓶的唯一合法聘用人,擅自生产、销售红罐和瓶装王老吉凉茶的行为属于违约或侵权。

“加多宝申请撤销王老吉商标归属裁决”

迦得宝质疑王老吉的历史,但在

声明中,广州集团注册的“王老吉”的商标批准为1993年1月20日 也提供了富宁县工商局对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委托生产的公司包括了该企业。 处决决定书上说,实达轩企业生产的“王老世家”凉茶外包装上写有“百年质量”和“中外闻名”的文字,但该企业未能给出该产品百年质量和中外闻名的说明,涉嫌虚假推广。 另外,该企业的“王老世家”产品包装与“王老吉”凉茶高度相似,但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已于年10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其行为将擅自采用驰名商标特有的包装和装饰。 富宁县工商局责令实达轩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

标题:“加多宝申请撤销王老吉商标归属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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