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67字,读完约8分钟
每次听记者的话都是昆明、广州特别发出的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广州华美集团(以下简称华美集团)总裁、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人物张克强等涉嫌诈骗案于12月30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
他涉及涉案市值高达44亿元的盐湖股诈骗嫌疑案。 这是民营企业联合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参与国有企业增资扩股,投资标的获得巨大附加值的例子,但在此过程中,部分当事人被指控涉嫌违法犯罪、国有资产诈骗。
此案经云南省公安和检察机关一年多调查后,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昆明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张克强、宋世新、罗峰、董晓云、崔伟、曹迅毅、李苇被控诈骗罪,董晓云被控受贿罪。
记者最近对这一事件的幕后进行了调查。
发生事件
44亿元盐湖股涉嫌诈骗案将于30日开庭一审。 从2008年上半年的案件开始到去年4月立案,到开庭一审为止的时间长达近3年。
起诉书显示,2001年以来,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看中了拥有稀缺资源的盐湖集团,计划将其更名为所属盐湖钾肥( 000792、sz,年5月12日更名为盐湖股份)。
盐湖集团在2006年9月19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会议上,审议了盐湖集团增资扩股的提案。 决定每股增资1.52元,总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向深圳兴云信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兴云信)增资2亿元。
兴云信最终以2.27元/股的价格认购盐湖集团13157.89万股,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受让的3818.78万股合计,获得盐湖集团16976.68万股,占总股本的7.56%。
据悉,在资金投入过程中,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华美丰收) )及关联企业实际支付32875.51万元,兴云信企业出资4000万元,共计36875.61万元,兴云信陆续支付资金给青海省国资委和盐湖集团
并且根据约定,2007年2月12日,出资人华美丰收、王一虹、深圳市禾之禾环境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禾之禾)作为委托人,受托人兴云信、担保人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兴云投资)、云烟兴云烟草展销会部和《协议书》
同年年底,兴云信股东与华美丰收和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企业签署协议转让兴云信的股权。
但起诉书显示,转让合同签订后,兴云源高管崔伟在兴云信控股股东兴云投资原总经理董晓云的意向下,通过中介伪造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和产权交易说明等手续,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骗取兴云信企业工商变更登记。
起诉书显示,2008-2009年,被告张克强等利用兴云信虚假工商变更登记中明确的兴云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将兴云信盐湖钾肥股确权变更为各人名下。 深圳中院凭《民事调解书》裁定强制执行,将兴云信名下登记持有的199103895股盐湖钾肥股份改为丰收,至此,兴云信名下盐湖股份的所有权已由被告张克强等人收归自己。
盐湖股份三季报报道,华美丰收持有企业. 63万股,王一虹持有1979.44万股,禾之禾持有613.99万股。
责备事件
2008年5月12月《证券市场周刊》发表的“st盐湖重组幕后: 70亿国资贱卖7000万”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8年6月2日至8日,云南烟草公司委托昆明勤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兴云信投资盐湖集团、股权转让、资金往来及房地产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题审查。
此时,《关于制止低价抛售国有资产的深圳兴云诚信实业企业高质量股权、强烈要求取缔总经理潘捷和董事长杨承佳侵占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炒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紧急报告》的诉状已送达云烟。
接到举报信后,云烟和中国烟草总企业云南省企业双方和兴云投资共同组成了联合调查组。 随后,调查小组升格,小组长由云烟副社长、兴云投资理事长李天飞担任,调查核实指控书中反映的情况。
2008年7月24日,联合调查组进驻深圳,初步查明兴云投资在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权限过大、管理失控等严重问题,国有资产安全存在重大风险,个人违法犯罪行为迹象明显。 据说这份报告得到了云烟和中烟云南的赞同。
12月9日,昆明市反贪局等有关部门逮捕了杨承佳、崔伟、兴云诚信实业企业社长潘捷等3人。 2007年10日辞职的元兴云信副总张涛接受了取保候审。 杨承佳和崔伟现在被判刑了。
2008年7月29日,云烟提出调整兴云投资董事长的意见,云烟副总经理李光林担任董事长。 12月,云烟协调兴云投资经营班子,免去杨承佳总会计师职务,聘任王波为副总经理,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2009年2月26日,兴云投资重新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总经理董晓云被免去,由邵明接任。
至此,云烟引发的兴云投资事件的解决告一段落。
但是,浪刚平,又起来了。
2009年3月,云烟收到云南省纪委转发的3封指控信。 三封信是同一个复印件。 也就是说,杨承佳、崔伟与董晓云和张涛合作,在上市公司st盐湖重组和股份买卖过程中,伪造中国烟草总公司、云烟等上级文件和批准,贱卖70亿元国有资产,获得巨额个人回扣的问题。 上面有2008年5月13日在网上下载的“st盐湖重组幕后: 70亿国有资产以7000万贱卖”的复印件。
随后,年4月9日,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正式决定侦查董晓云等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件,4月10日,董晓云在昆明翠湖酒店门口被刑事拘留,次日宋世新在上海酒店被云南省公安局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张克强于年1月13日被刑事拘留。
焦点
盐湖集团是国有公司,华美丰收等是民间资本,在取得盐湖集团所有权的过程中,他们是否涉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查阅起诉书时,出现了该案的几个关键点,其中青海国资委和盐湖集团当时是否设置了“只能国有公司”的门槛成为焦点。
起诉书称,被告张克强等人看到青海盐湖集团所属盐湖钾肥这一国家稀缺资源国有股权有较大经济优势,计划购买盐湖钾肥股份,但国有公司青海盐湖集团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备了国有股东资格 只能国有公司。 虽然张克强等人完全不具备成为盐湖钾肥股东的条件,但面对巨大的经济优势,被告张克强等人懊恼不已,产生了非法占有国有股份的目的。 ”。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2006年青海国资委关于青海盐湖集团增资扩股等问题的批复文件,并未看到国有公司设立的门槛。 虽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但未发现投资主体必须为国有企业的限制规定。 相反,许多政策法律确定将钾肥类纳入外资奖励项目类。 例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6年)。 在发改委印发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特征产业目录( 2004年修订)》中,进一步将“盐湖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确定为“青海省”鼓励利用外资特征产业目录的第6项。
记者还看到了树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发行的华美丰收相关问题单的回答意见复印件。 该事务所于今年8月30日受青海盐湖集团委托恢复华美丰收。 最后,文件指出:“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当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盐湖集团2006年增资开发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项目,没有限制投资者主体资格。 国有公司、民营公司、外商投资公司乃至个人可以投资这类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并不禁止这一项目的投资主体。 ”
起诉书的第二个重点是华美丰收、王一虹和禾禾与兴云信合作投资盐湖集团的行为是否合法。 在该投资行为被认为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起诉书有关欺诈的指控不成立。 其投资行为被认为违法的,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还是诈骗罪? 这是审判的关键。
另外,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三方与兴云信之间的信托持股关系如何定性? 被告张克强等人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吗? 这些已成为外部,特别是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这一典型事件在国内屡见不鲜,但我相信,如何定性判断这一事件,将对今后国内司法界产生标杆意义。
由此看来,起诉书中记载的几个涉案焦点至关重要,检方和辩护方将于本月30日在一审法庭展开激烈交锋。
标题:“盐湖股权案44亿元国资流失疑云待揭”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2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