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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亦帆席大伟
最近,有网友在自家小区的电梯广告中报道称,郎酒集团为了推广旗下的企业品牌“老郎酒”,将某儿童刊登在了推广平面广告上。 对此,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老郎酒”平面宣传广告涉嫌违反《酒类广告管理办法》中“不得在酒类广告中出现未成年人形象”等相关规定。 四川营销学会会长李蔚昨也表示,郎酒正在进行“病毒式营销”,并建议郎酒应禁止刊登这样的广告。
在成都的某小区看到了网民报纸上出现的老郎酒海报。 画面中的老人一手拿着画有脸书的扇子,一手拿毛笔,微笑地看着孙子。 然后孩子一只手拿着老郎酒瓶,前面放着白瓷杯,文案也附上了几行,“老郎酒,我知道传说……”
网友表示,用孩子来催酒有点过分,让孩子喝酒的意思。
对此,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不得在酒类广告中出现未成年人形象”,“《老郎酒》的平面宣传广告已经涉嫌违规”
昨天,郎酒集团副社长李明政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自己还没有看到这样的广告画面,打算先向郎酒集团旗下的部分事业部、事务所等了解情况再说话。 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郎酒企业一定会纠正的。 如果知道真的有违规广告的话,肯定会要求撤掉。
“从市场营销角度看,郎酒集团应该进行“病毒营销”。”四川市场营销学会会长李蔚昨日表示,广告刊登的效果是否影响了广告产品本身的质量,是否危害了公司的诚信,以及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相关的问题
标题:“平面广告被指出现未成年人形象 郎酒回应:如有违规肯定会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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