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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戴榆曹晟源出生于上海
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源) )中标并被同行举报涉嫌高价“围堵”后,近日中科恒源2009年在海南中标的风景互补路灯项目也备受争议。
中科恒源引起投诉的两个项目分别在三亚和海口。 在三亚项目中,相关企业认为存在指定供应商,或者涉嫌因不合理要求而对供应商不公正对待。 另一方面,由于海口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法,参与投标的公司认为《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采购有严格规定,上述海口项目不符合规定。
昨天( 10月27日)记者发布消息时,三亚项目招标人和海口政府采购人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昨天,江苏扬州某阳光风景互补路灯公司老板宋先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公司于2009年与中科恒源一起投标“三亚海棠湾入口路、滨海e路风景互补路灯和太阳能庭灯竞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三亚项目)
“他们的灯那么贵,我不知道怎么让它(中科恒源)中标的。 ’说到这件事,宋先生说他很无奈。 据该企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的陈先生介绍,三亚项目有多家企业参与,在质量和价格方面许多公司的承诺优于中科恒源,但最终谈判后的结果并未当场公布,经过一段时间后在网上公布,中科恒源
结果显示,三亚项目的凯杜湾入口道路风景互补路灯、太阳能庭院灯、滨海e道路风景互补路灯“三包”均由中科恒源获得,金额1781万多元。
参加三亚项目招标的山东某公司李先生也对中科恒源中标表示质疑,中标结果公示时,向项目负责人三亚市采购中心、三亚市凯杜湾开发建设有限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博岳招标服务有限企业发出了“疑点”。 该企业在《质疑书》中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有指定供应商、因不合理要求歧视供应商、不公正对待的嫌疑。
上述山东企业在《质疑书》中表示,采购招标文件中关键技术偏风机,同样是采购主体部件太阳能电池模块、led照明灯火器电器、太阳能专用蓄电池、太阳能路灯充放电控制器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 招标文件中没有以上述指标作为重要技术参数的评价依据。
上述扬州公司向海南省监察厅提交了投诉文件。 该企业认为,风景互补路灯产品中的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电池、电池和灯具都有国家标准,但在该采购招标案件中使用非国家标准的“全永磁悬浮风景互补灯”这一个别公司命名的产品作为项目采购的关键技术要求显然不合理
另外,扬州公司在投诉中表示,此次项目有15家公司报名,9家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技术目标评价得分前2位的公司为另外2家(非中科恒源),而且这2家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中标公司)中科恒源。
昨天,采访了三亚项目招标代理海南博岳招标服务有限企业。 工作人员说,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领导外出,有消息就回复。
中科恒源在海南中标的另一个项目,海口新大陆大道永磁悬浮风景互补路灯项目(以下简称海口项目) )由于使用单一的货源采购方法,同样受到质疑。
从中标结果来看,海口项目中标价格为1880万元,同行业的一家公司认为,如此巨大的金额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法。 扬州企业也在投诉中表示,《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谈判方法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这些项目不符合规定。
负责海口项目的海口市政府采购负责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由于暂时没有负责相关项目的负责人,所以留下了联系方法回复了记者,但发送新闻记者却没有得到对方的相关回复。
在海口项目采购公告中,对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法的理由做了如下阐述。 “1、采购人员经过调查认为,中科恒源生产的全永磁悬浮风景互补路灯的节能环保效果和运用能耗优势符合我市的现实情况。 2、通过测试该企业的产品适应我市的环境气候,产品质量稳定,通过研究,决定购买该永磁悬浮风景互补路灯。 3、由于中科恒源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全永磁悬浮风力发电机组和全永磁悬浮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高新技术公司,全永磁悬浮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该产品只能从该企业采购,因此使用单一的采购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以单一来源的方法采购时,仅限于“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参加上述联合招标的公司表示,太阳能光伏风光互补路灯并非只能从中科恒源一家公司购买,所谓“全永磁悬浮风光互补发电”的风机是太阳能光伏互补路灯整体的一个部件,并且不是国家标准,单一的采购方法中, 上述质疑公司的代表认为,海南相关项目使用单一的采购方法,或者竞争性谈判不符合相关规定。
监察专员营法律处人员表示,由于相关时间较长,目前他们开始向交易中心调取当初招标投标相关的原始文件,正在分解查看,近期将有相应回复。
据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当初招投标和公示期间没有举报人投诉,相关项目已经签订并完成合同,未发现项目违规的,不能展开调查。
标题:“中科恒源屡遭质疑 中标海南项目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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