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中国国营航空(/(/K0 ) )企业韩国办事处的老总黄某因涉嫌从韩国某企业收取货物运输业务中的贿赂和公款104亿韩元(约6237万元)而被韩国仁川地方检察院逮捕。
4月16日,韩国媒体曝光了上述事件,但未具体指出航空空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姓名。
昨天( 5月2日,东航推进部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东航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系统驻韩国办事处社长黄舒生涉嫌因经济问题被韩国检方控制,具体情况韩国有关当局正在调查中。
据韩国当地媒体报道,今年2月20日,韩国仁川地方检察院特搜部工作人员闯入位于韩国首尔江南区清潭洞的别墅,黄氏就住在这座别墅里。
据报道,从2007年到今年年初,黄氏涉嫌为了换取选择韩国某企业为中国货物运输业者,从该企业收到46亿多韩元,期间共收到60多亿韩元。 检方还掌握了黄氏侵吞公款44亿多韩元的情况。
黄姓嫌疑人看到检察工作人员后跳下二楼,因左脚骨折当场被逮捕。 黄先生被送往韩国首尔的一所大学医院接受治疗。 4月10日,他通过医院的紧急楼梯逃跑,再次被逮捕。
上述东航推进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表示:“东航在韩国当地的业务目前正常,没有受到此事的影响。”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1992年9月,中国民航驻韩国办事处在汉城(原首尔)正式成立时,黄舒生以职工身份参与了办事处的建设。 他在韩国工作约20年了,首要负责东航在韩国的客流量、运输业务。
“借用代理权收受贿赂在航空空企业中是相当典型的。 ”一家民航空企业的总经理说:“把飞机、航线交给代理人后,再收代理人的钱。”
据韩国当地媒体报道,根据韩国法律,黄舒生肯定会被判五年以上重刑。
在中国,处罚可能更重。 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苏钊解体表示,从金额来看,根据中国法律,黄舒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韩国对经济事件的处罚很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辛正强表示,对此,中国和韩国拥有司法管辖权,通常,中国企业相关人员接受韩国企业的贿赂,韩国司法部门必须管辖。
“从法律上讲,这类案件通常在属地上进行大致审判,并应在韩国接受审判。 ”苏钊说,当然,如果中方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谈判。 但是,这个可能很小。 果然不是贪婪的逃跑。
标题:“涉嫌受贿贪污6000万元 东航驻韩总经理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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