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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戴高乐从上海出发
1月8日、9日,《每日经济信息》报道上海松江区276亩耕地,2009年经沪杭高铁建设临时征用后,施工方中国交建( 601800,sh; 01800、hk )旗下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未完成土地复垦,耕地荒废2年,因此中交二航局也承认未完成土地复垦验收。
报道发布后,上海市计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执法大队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提出“三垦质量未达标”的意见。 早松江区濑港镇政府曾要求中交二航局就租界遗留问题赔偿1700多万元,近日中交二航局有关人士表示:“二航局不能拿出1700万元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将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土地执法大队:此案已移交松江土地部门/
中交第二航空局2009年通过招标获得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三标项目,随后向上海市松江区和金山区征用地块作为搅拌站和梁场。 中交二航局推进部副部长陈同尧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合同规定需要三垦,当时中交二航局希望报告一个方案并与两个区协商。 但这两个区意见不一致,金山区同意并批准了。 包括最终完成检查在内,松江区濑港镇提出另一个要求,费用由他们自己组织完成三垦。 这个要求被我们拒绝了”。
此后,在未与松江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商的情况下,中交二航局按照自己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并撤出。 在这个过程中,中交二航局没有接受松江土地部门的检查。
此案搁置两年后,年4月28日,濑港镇政府致函松江区人民政府,称此信又是沪杭铁路业主方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沪杭铁路客运线),濑港镇政府表示:“租界逾期,部分水利设施被毁,无法耕作。
中交二航局对此表示:“我省于10月完成了三垦。 他解释说,当地相关部门拒绝接受检查,称“不能农业”的状况不存在,并强调“反复承担复垦的费用是不合理的”。
事件再次搁置半年后,双方未就三垦达成协议,当地政府称“无法与项目部联系”,泸港镇政府的诉状也已移交上海市有关部门。
《每日经济信息》报道后,引起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重视,其土地执法大队赴现场调查,土地执法大队一位领导对记者表示:“从执法角度看,首要的是土地整理重新耕作还不完善。”
但是,该领导人说:“中交二航局的三垦日期过去后,他们并不是不摘三垦,也不是没有三垦。 只是三垦的质量还没有达到标准,根据此前双方的会议记录,过期后三垦是不摘还是不转用,根据国家规定也是一样,移交给我们依法检举。 该领导人表示,“该事件已移交松江区(相关)土地部门,是否违法有待当地土地部门决定。”
中交二航局:不能赔偿1700万/
濑港镇的一位领导在采访中说:“现在不是怎么调查的问题,而是怎么整理土地的。”该领导还没有联系中交二航局。
陈尧对此表示:“中交二航局下属第二工程有限企业的人已经说过了。” 当时,中标地区由那家企业负责施工。 “这件事不是一两天能处理的,如果能处理的话就不能延长两年。 沪杭高铁通车三年了。 双方条件相差太多,一定有重复协商的过程吧。 ”
对于上海市土地法执法大队提出的“未达到三垦标准”的意见,中交二航局方面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有谁到现场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查”。
采访结束后,陈同尧又打电话给记者,说:“这场纠纷已经交给业主方沪杭铁路客运商谈,用他们和地方政府的信息表示,达成一致后,三垦如果不符合要求,就无法通过检查,需要重做,符合要求的地方就是现状。
关于最后涉及的赔偿问题,陈同尧表示:“对方要求中交二航局赔偿1700万,项目施工企业第二工程企业也无法赔偿。 我们对项目部也有审查,项目部应该支出的由项目部支出,项目部作为实体已经不存在,但经济关系还存在。 但是,不能由二航局其他机构支出。 赔偿应该由项目部具体操作,而且这个项目本来就是损失
关于最终是否与城镇和村庄就这1700万元的赔偿达成协议,中交二航局表示,“不能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记者多次联系沪杭铁路客运方面,但对方未回应记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这片耕地的复垦状况。
标题:“被指复垦质量未达标 中交二航局称或司法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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