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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陈婷郭梦怡实习记者景洋子从北京出发
汇丰集团与云南省香格里拉卡佛格饮用水企业在商标招聘问题上发生的纠纷前几天取得了新的进展。
汇源果汁发布的公告称,全资关联企业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企业因云南卡瓦格博违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据最新消息,该案将于8月9日在北京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对于汇丰方面的诉讼要求,此次事件的另一方云南卡瓦尔格博企业的态度截然不同,汇丰指责其“涉嫌商标许可欺诈”。
近日,云南卡瓦格博企业董事局主席祝强向媒体公开表示,甲方北京汇博饮用水企业经考察,批准乙方卡瓦格博企业采用“汇博”企业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系列产品,桶装水、塑料瓶 双方于年7月15日签署了合作协议,汇丰集团总裁朱胜彪是此次合作的主导者。
据媒体报道,在得到商标采用批准后,云南卡瓦格博企业开始准备引进设备生产“汇丰6分子水”。 祝强表示,截至去年3月,卡瓦格博企业为生产“汇丰6分子水”投入200万元。 卡瓦卡瓦企业开始大量生产汇丰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丰方面表示卡瓦卡瓦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汇丰品牌水,导致卡瓦企业损失约1120万元。
但就所有这一切,汇丰企业在明确声明中表示,与云南卡瓦尔格博企业不存在商标许可协议。 但是,该企业承认云南卡瓦尔格博企业与双方于年7月15日签署了合作协议。
据汇源透露,合作协议明确记载双方将共同快速发展汇源企业品牌饮用水业务,但未就任何“汇源”商标的专利采用权达成一致。 汇丰还指责云南卡瓦尔格博没有根据合作协议履行一些支付责任。 因此,汇丰的饮用水有权在不对云南卡瓦尔格博进行任何赔偿的情况下终止协定。
针对此案的快速发展方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铭律师表示,“汇丰”的商标权在汇丰集团。 这个事件首先要看汇丰集团方面是否赋予旗下汇丰饮用水企业商标授权、许可的权利。 如果汇丰饮用水企业没有商标授权,这个协议肯定不会成立。
另外,刘铭认为有必要根据审判当天提供的证据,说明合同中是否包含商标许可的条款,以及此类合同是否有法律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祝强表示向介绍人汇丰集团苹果醋项目经理王树平花了100万美元,但当时没有发行门票,祝强认为这100万美元是合同款。
关于这100万资金的流向,汇丰集团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以涉及诉讼问题,上市公司不便透露为由,拒绝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请求。
对此,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强调,祝强发言中的这100万人需要调查资金流向,确认王树平的账户属于他的私人账户,还是汇源同意的账户。 如果汇源同意,那就属于合同款。 只是私人账户,如果汇丰不同意,汇丰可以投诉违约。
徐新明认为,如果双方正常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争论的焦点就是这100万是否是履行合同的行为,如果履行,对卡瓦尔有利,相反对汇源有利。
汇丰方面表示,诉讼结果对该集团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但刘铭认为此案仍有变数,面对如此仓促的诉讼,卡伯格方面可能会延长审判时间。
“审理这类案件通常需要六个月。 如果卡瓦格博企业想长期拖延,可以向商标判断委员会申请汇丰集团商标无效。 这样,这个案件就可以停止审理,先审理商标是否有效。 ”刘铭解释说。
但是,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长期战略会影响汇丰集团的短期业务,但从长远来看意义不大。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卡瓦格博企业向汇丰提出反诉,案件审理结果将根据双方在此事上的过错比例分别承担损失。 ”刘铭这样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标题:“汇源商标侵权纠纷8月9日开庭 百万合约金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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