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蒋佩芳从上海出发
再次拷问“1号店”等顾客的新闻泄露、网络安全问题。 从“1号店”90万字段的顾客新闻资料中,“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对上述顾客新闻逐一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大部分顾客数据为真实新闻。
it律师赵占领表示,此事涉及“1号店”客户账户资金取现的安全问题。
500元卖90万顾客新闻
昨晚,《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联系了向微博客“被踢的客人”出售客人新闻的卖家。 该销售人员表示,目前自己手上有“1号店”年7月90万场次的客户新闻,包括手机、订单金额、地址、邮箱地址等,价格为500元。
上述卖家告诉记者,他的价格已经很便宜了,如果不是急事,不会很便宜。 他说记者可以开各种各样的交易,与其他卖家开的3000元~5000元的价格相比,这个价格已经非常便宜了。 为了表明数据确实无误,卖方向记者发送了其中一条顾客新闻,消息非常全面。
1号店宣传部长梁燕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客户新闻泄露的问题相比,1号店内部已经进行了调查,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1号店”也将向有关方面报告,有人会来调查。
梁燕说,“1号店”冻结了有金额顾客的账户。 系统一发现账户有金额,第一时间冻结解决,然后向客户要求身份证明。 在客户重置密码、重置邮箱之后,客户的帐户新闻将被解压。
数据泄露使客户处于危险之中
作为“1号店”的客人邹女士已经经历了新闻泄露风波。
邹女士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她于3月11日在“1号店”帮助朋友代购商品,但当时不知道详细地址,写了“周一填写”,但未付款时,“1号店”的这个订单无效。 3月12日,邹女士继续未完成的订单付款,但忘记填写详细地址,仍然是“周一填写”。
“因为地址没有填写完整,所以最终在送货时告诉了快递的信息和详细的地址,然后送到了朋友那里。 ’邹先生进一步补充。
2月后,邹女士的朋友5月22日接到自称“1号店”的客人的电话,说因为邹女士的朋友以前在“1号店”花了钱,所以要送vip会员卡。 但是,“1号店”中记录的地址是“周一填写”,邹先生的朋友希望把详细地址告诉客户并送上礼物。
邹女士的朋友没有注意到客户的消息被泄露了,所以把详细地址告诉了对方。 5月23日,邹先生的朋友在外面工作,快递员把包裹送到企业,同事代付“货到付款”298元。 邹女士的朋友回到企业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了“1号店”的客服。 以前,“客服”没有说需要货到付款,“1号店”的客服说没有赠送vip会员卡的活动,也没有货到付款的礼物,所以邹女士的朋友知道自己被骗了。
5月23日,邹女士和她的朋友分别给“1号店”的客服打电话,想寻求一个说法,但没有结果。 随后,邹先生的朋友紧急联系承运人,在该快递员的帮助下,追讨5月24日被骗的298元。
据邹先生说,朋友的消息一定是从“1号店”里传出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有在“1号店”买东西的时候,会把地址误写成“星期一填写”。 “1号店”从来没说过,也没有和她联系过。
对此,梁燕表示不知道,有必要与相关部门核实。
如果电力公司没有过失就需要自证
“‘1号店’的事件比较特殊,涉及到账户资金取现的安全问题。 》it法律专家赵占表示,电子商务公司与客户之间要通过客户协商建立服务合同关系,电子商务公司要履行基本的新闻安全保障义务。 未履行这些义务被盗客户登记账户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赵先生表示,账户中注册的资金需要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如手机绑定验证、资金取现原路回归、否则将进一步验证等。
他说,从法律上讲,盗窃账户和资金的违法者负有直接的法律责任,但网站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是否履行上述义务、是否存在过错,首要取决于电子商务公司提供证据。
赵先生认为,邹先生的这种情况与诈骗犯罪有关,网站是否有责任,首要看是否有过错,是否采取了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 防火墙、客户数据加密、安全级别是否为法律规定等。 因为客户不能提供这些证据,所以网站的自我证明也必须无误。
标题:““1号店”90万客户新闻500元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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