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79字,读完约3分钟
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最近,关于京东商业街与供应商合作协定的报纸备受关注。 根据该协议,供应商必须保证京东商城毛利润的20%,毛利润不低于100万元,供应商还必须向京东商城缴纳20万元的企业品牌服务费。 另据媒体报道,一家供应商抱怨京东商城有四大“霸王”条款。
对此,京东商城媒体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京东商城对此事的回复是不评论市场谣言。 记者追问这件事本身的真伪也没有回应。
专栏作家苗得雨表示,京东商城今年面临上市压力,上市需要漂亮的财务报表,上市后要面临利润压力。 作为电子商务寡头,京东商城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利己条款,有条件改变亏损状况。
门票是20万吗?
网上流传的这个“补货协议”显示,供应商有一定的销售保证,同时需要支付企业品牌服务费。 在销售保证条款方面,供应商在京东商城的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保证京东商城相应销售总额的20%的毛利。 即,供应商需要保证京东商城的毛利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供应商需要补充,同时京东商城需要同意从货款结算中扣除。
在企业品牌服务费方面,《补充协议》开始合作后,供应商需要向京东支付20万元的企业品牌服务费,而京东商城在协议生效的近期货款支付中,有权直接扣除直到清算。
据报道,此外,京东商城供应商还报告,除上述条款外,京东商城还必须以最低价格向供应商供货,且必须支付保证金。 无论供应商是否完成了约定的销售额,京东商城都必须获得合同约定的返利份额。 另外,京东商城向供应商收取入场费,也就是网上协议中称为企业品牌服务费)和广告费用。
为此,记者致电京东商城的一家供应商。 该供应商在与京东商城签订的协议中表示,确实有对毛利额和销售额的相关规定。 但是,他对这种行为表示理解。 他认为,他们也向下面的经销商提出一定的毛利和销售额要求,以免经销商把自己的企业品牌变成“牧羊人”。 他还表示,京东的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与其他电子商务相比,京东确实有销售额的保证。
对于合同中提到的企业品牌服务和其他费用,上述供应商只是京东商城的一些销售人员在和他们谈判广告,还有节假日的促销活动,但这种谈判和合作并不是强制执行的,而是看供应商的意愿
另一位家电产品电子商务总监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没有与京东商城签订销售担保,也没有为京东商城的企业支付品牌服务费。 广告等也是自愿行为,不是强制执行的。
提高盈利能力为上市铺路?
对于供应商的公开信息,京东商城没有公开回应,而是在质疑中选择了沉默。 其中,他表示“不对市场传闻进行评论”,记者对这件事本身的真伪进行了追问也没有做出答复。
记者了解到,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此前曾报道国美等家电巨头与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家乐福等也透露媒体存在高额入场费。 这次电子商务巨头和供应商的冲突使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矛盾的激化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苗得雨表示,电子商务的价格其实不低,节约了经销商的费用,但其物流和推广占了很大的价格,特别是物流在产品价格相对便宜的情况下,多是亏本的生意。
易观国际分解师陈寿送表示,如果京东商城属实,实际上相当于其变态提高了供应商的门槛,意味着供应商要销售一定量,没有一定的毛利保证,就无法与京东商城合作。 他认为,这意味着京东商城不再将速度和规模放在首位,而是提高门槛,提高服务质量。
标题:“网传京东与供货商合作协议引争议 专家称或为上市铺路”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2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