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李卓从北京出发
正面对立,协商无果,在长达10个月的艰难对立中,随着“年1月1日”征税开始时期的临近,“碳费风暴”终于走向法律诉讼。
“具体的诉讼时间还没有明确,律师团队也没有最终确定,但按照计划,将在年末之前提起诉讼,一切都在研究执行中。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做了以下发言。
迄今为止,美航空、大陆航空空、美航空企业已经就碳排放正式对欧盟提起诉讼,柴海波认为这是对中国航空空企业诉讼的一定参考 例如,“美国航空协会+美国航空/[/k0]”但是,美航空企业诉讼的进展缓慢,预示着中国航空企业诉讼的困难性。
并且,根据欧盟ETS相关文件,中国国营、私营和港澳共计33家航空空企业被列入碳费名单,而柴海波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最终参加诉讼的是国航等几个主要内陆航空/ [/K0 ] 不管困难与否,中方都会将诉讼重复到底。 诉讼的焦点也依然在于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和快速发展中国家对气候问题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大致内容。
柴海波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中航协和欧盟最近一次接触是今年10月18日欧盟气候司司长访华期间去看中航协的。 “他们仍然重复以前的说法,认为碳排放已经在欧盟形成法律,无法改变,态度强硬。 ”柴海波表示,虽然此次接触不是正式谈判,但中航协理事长也再次强调了中方对碳排放管制的角度。
2009年12月,美国航空空运输协会及其三名成员美国航空空、大陆航空空、美国联合航空空在英国提起诉讼,欧盟诉非欧盟航空。 但是,本应于今年10月公布结果的判决再次延期,需要4~6个月才能公布。
柴海波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坦言,从美国诉讼路径来看,中国诉讼,或最终由欧盟法院审理,无疑增加了诉讼的难度。 由于航空空企业个人无权与欧盟打官司,中方也将采取美国“1+1”的模式,即中航协主导,以“中航协+航空空企业”的模式共同起诉。
一位业内人士担心,中国航空空企业由于被列入碳征收名单的33家中国航空空企业属于不同的欧盟成员国进行管理,起诉本身面临着比美国多得多、复杂的诉讼程序 其中,最有可能直接参与诉讼的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分别由德国、法国、荷兰、匈牙利负责,美国起诉的3家航空公司
但是柴海波表示,尽管有许多可预见的困难,中国仍将多次提起诉讼。 根据民航局节能减排办公室计算的数据,按照欧盟碳排放征收办法,中国民航业9年可能累计约176亿元的“通行费”。
事实上,目前欧盟以外的许多国家都反对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 国际民航组织最近也首次确定反对欧盟单方面行动,将国际航空空行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促使欧盟与国际社会合作应对航空空排放问题。
根据柴海波和《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例子,今年9月,俄罗斯联邦运输部和中国民航局也发表联合声明,反对欧盟通航空排放,采取任何单边、强制性、未经双方同意的办法。 此外,美国国会目前也正在就此举行新法案的听证,可能从司法层面上允许美国运输部长禁止美国航空空企业加入欧盟排放机制。
但是,根据欧洲联盟法,在其他国家多次“对抗”的情况下,在同年1月1日法案正式生效后,将进行“强制交易”,对违反者处以“10倍罚款”,之后的处罚还包括“停飞”和“飞机拖走”。
对此,柴海波表示,虽然收钱时间是从每年1月1日开始,但实际收钱是在年后。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为诉讼争取了时间。 但是,尽管时间紧迫,诉讼节奏依然不容易把握,能否在年前结束诉讼,具体取决于联合力量有多大。
柴海波还表示,中航协已经代表航空空企业向中国政府提出司法和行政措施方面的请求,要求政府予以支持,一旦对方(欧盟)孤身一人,将帮助中国政府对中国航空空界采取一定的反体制措施,
“欧盟制定了法律,但如果美国、中国、俄罗斯等国家共同采取一定的反体制措施,欧盟有可能延缓该法律的实施。 ”柴海波说:“这样的国际联盟在未来也会自然的吧。”
标题:“拒交“买路钱”中航协年底将与欧盟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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