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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业和加多宝之间的诉讼战正在发展成持续的拉锯战。 在市场认为“王老吉”仲裁争端已基本落下帷幕之际,迦得宝仍不失时机地迎战。 前几天,加多宝再次投诉广州药业包装、装饰侵权。 这件事波澜再起,悬念依然存在。

今天,广州药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企业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应诉通知书。 根据这份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加多宝企业起诉王老吉大健康的案件。 事情的起因是王老吉大健康企业擅自采用了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饰。

“广药和加多宝互掐发酵 诉讼战转入拉锯”

加多宝在北京起诉广州药业,广州药业也在其大本营广州将加多宝告上法庭,诉讼副本基本相同,双方各执一词。 此前,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根据该受理通知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广药集团起诉鸿道(集团)有限企业、广东加多宝企业,擅自采用驰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饰纠纷的案件。

“广药和加多宝互掐发酵 诉讼战转入拉锯”

至此,加多宝与广州药业的纠纷从5月开始,持续了近3个月。 在此期间,双方除了开展各种诉讼外,还频繁召开各种发布会,落实各自的措辞,力求赢得自己的舆论特点。

5月9日,王老吉的商标被裁定为属于广药集团,随后加多宝发起反击,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定。 7月16日,北京一中院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申请。 这个裁定是终审裁定,这也基本上被认为是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句号的标志。

但在那之后,迦得宝还没有放弃获得的可能性。 在7月1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加多宝发行了未公布的“商标许可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商标许可聘用合同的生效日期为2003年1月20日,结束日期为1月19日。

据广药集团方面介绍,该合同是此前无效的两个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 两个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也无效。 并且公证无法证明该合同的真伪,广药声称该合同涉嫌篡改和前后矛盾。

可以看出,在围绕“王老吉”商标的争夺中,广药和加多宝呈现出了持久战的态势。 据业内人士分析,实际上,该许可协议的有效期到1月19日只有半年。 双方之所以大力维护商标采用权,一是为了自己的“正名”,赢得顾客的正面心理,也成为“口水战”背后营销战争的缓冲。 据记者观察,无论是销售渠道还是广告投放,双方都充满了“火药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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