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记者李卓从北京出发时

“‘暂时不能提供服务的旅行者名单’和‘黑名单’不一样。 这样做,真是我们无能为力。 》张武安昨天( 7月19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再次强调。 作为春秋航空空的信息发言人,这样的解释和声明,近年来他重复了一千多次。 但是争论每年都在继续。

但是,与往年那样质疑和谴责“黑名单”不同,受今年前期发生的许多旅客“撞跑道、停飞机”的极端影响,到底有没有必要确立“黑名单”? 什么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 已经在行业内引起了包括民众在内的越来越多的理性思考。

民航资源网联合飞友网昨天公布的分别比较行业参与者和旅客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投票者赞同设立黑名单制度,行业和旅客分别只赞同3%和6%的投票。 另一方面,“打员工”作为业内和旅客投票的优先事项,是双方公认的最应该列入黑名单的行为。

“对严重违反航空空法律规范构成犯罪的旅客,航空空企业可以设立黑名单。 ”上海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琼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不自然的是,除了上述犯罪行为外,还有其他行为可以构成航空空企业“拒绝乘车”的正当理由。 现行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航空空企业据此作为不服务罢工机投诉旅客的“黑名单”是没有根据的。

“航空企业建旅客“黑名单”  于法无据陷不自然”

春秋航空空 :由于乘客的“过度维权”,“更晚了”

引起最新争论的“案例”和往年几乎没有变化。

4月中旬乘坐春秋航空空的乘客,因当天航班延误要求经济赔偿,否则拒绝搭乘。 经协商,春秋航空空向部分乘客每人赔偿200元现金。 但是,该乘客6月末在春秋航空空的企业网站上订票时,资料被锁定了。 也就是说,被外界称为“黑名单”的春秋航空空“被拉入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旅客名单。 ”。

对此,春秋航空空昨天在包括“每日经济信息”在内的许多网站上公布了“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旅客名单”。 他解释说,当时由于天气原因,机场航班大幅延误,该乘客受到“过度维权”,延误了4个多小时的航班实际延误了8个多小时

该声明还指出,在这一天,部分旅客未能满足索赔要求,拥挤登机口,干扰登机旅客,干扰人工登机广播,辱骂工作人员,向工作人员扔方便面等“过激行为”。

“在国外几乎没有这样的旅客冲突。 如果有,请马上下飞机。 ”张武安昨天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春秋航空空又要求员工“不能重来,骂人”是铁的纪律。

张武安书面表示,由于企业定位为低价钱航空,订票时将实施“航班延误不赔偿”等“差别化旅客服务”,并解释说,他获得了旅客同意和同意后销售机票的勇气。 “差别化旅客服务”也在中国民航空局的听证会上得到同意。

“极少数航班停飞,影响航班和后续航班越来越多的其他旅客的正当权益时,被说服无效的旅客知道没有服务,企业相关部门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没有服务的旅客名单 ”根据声明。 如果旅客知道“阅读并遵守购票协议书”,企业将表示感谢和欢迎,并立即从“无法提供服务的旅客名单”中取消。

不自然:“黑名单”是无法依法处理的

“黑名单”是舶来语,在航空空界是“承运人拒绝乘车”。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防止对民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航空空企业限制特定人员乘坐飞机是《国际规则》。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9条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那样的合理运输要求。 “因此,航空空企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拒绝乘车。 ”吴琼律师说。

吴琼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航空空企业与乘客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299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票上记载的时间和航班运输旅客,承运人延误运输的,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安排变更为其他航班或者退票。” 因此,航空空企业事先声明“延误不予赔偿”

“经民航局听证同意仍为无效样式条款,民航局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也不得违反法律。 ”吴琼强调。

但是,吴琼还表示,一些旅客采取罢工等“激进方法”索赔不仅侵犯其他旅客的出行利益,也给航空空企业“拉黑”留下“把柄”。 我建议用其他方法索赔。 “例如,通过协商或诉讼方法要求退款或赔偿。 ”

但是,张武安昨天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强调,将“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旅客名单”理解为“黑名单”并不准确,企业也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完全和提高对特殊要求的旅客服务能力。

另外,认为“破坏机场设施、飞机、空”扰乱飞行秩序、煽动旅客闹事等行为”无论是昨天民航资源网联合飞友网发布的调查结果,还是在业内或旅客投票中,都需要列入黑名单2、3

吴琼律师最后指出,在现实情况下,为了防止航空空企业对旅客设立黑名单随意性,呼吁相关部门进行完备的立法,界定设立“黑名单”的具体情况,规范“黑名单”的设立行为。

(本报记者戴榆对本文也有贡献) )。

标题:“航空企业建旅客“黑名单” 于法无据陷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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