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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卓从北京出发
4月9日,陈平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年前广州上演的广东加盟商讨债事件中,他委托星晨急便总裁陈辉新签署的“300万”协议书漏洞百出。 无论签名过程、文案签名、签名形式如何,均违法无效,未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兑现。
昨天( 4月11日),经历了这种讨债和未付签名过程的广东加盟商刘毅(化名)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送了当时签署的协议照片,驳斥了陈平的上述说法。
更令人担忧的是,广东“300万”借款争议可能只是陈平债权债务清算纠纷中的一个小缩影。 陈平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成千上万加盟商不同的账本,这将考验曾经叱咤风云的快递传奇人物。
陈平、加盟商各执一词
早在3月20日,广东加盟商就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年前广州上演的债务催收中,陈平在星晨快递总裁陈辉新的公安、省邮局及法律工作者的监督下,就加盟费、保证金共计299.6万元写下了债务,共计100万元。
但是,陈平4月9日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否定了上述脱帽条的效力。
陈平表示,当时的缺书被迫签名,考虑到当时企业管理层的自身安全,按了手印,没有按企业公章。
但是,在刘毅的说明中,现场并不像陈平说的那样有“武力”,刘毅说堵塞事情的原因是星晨不急于还债,不正面解决。
刘毅坦言,有可能在争吵中弄坏了茶,陈辉新也确实一夜没睡,但去“布洛克”的营业部和总包商共计100多人也一样一夜没睡。
对于这一性质,刘毅认为是“关闭”,陈平认为是“软禁”。 对此,刘毅再次强调广东省邮局领导人在场。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此向广东省邮局求证。 在《每日经济信息》发送的“星晨快递有限企业相关情况证明”中,广东省邮政局确认了1月初广州市白云区和泰路发生的讨债围堵事件,称“事发后,我局将与当地政府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将事情确定为“星晨航班因企业合并重组发生经济纠纷,运营异常”。
但是,广东省邮政局昨天在记者采访大纲中没有就“欠条签名时是否有邮局人员”、“欠条是否合法”作出回复,称时间紧迫,有待相关领导进一步核实。
法律效力有争议
协议是否合法,广东加盟商和陈平之间存在很大分歧。
外交部长刘毅昨天发给《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网络清算结算协议》照片显示,协议涉及的纠纷费用“加盟费、保证金、定金、cod已经在未存款上签字。 并且cod未签字”共计299.6万元,其中加盟费共计150万元。
陈平说,根据最初的合同条约,“加盟费”不应该支付。 因为这个合同的复印件是违约的,也是合同无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陈平对记者说,当时支付的100万元是加盟费。
但是,记者昨天在协议备注中看到:“根据返还的费用,企业可以提前支付以保证金为中心的壹百万元。” 也就是说,协议书上记载的100万元首先包括“保证金”,并不是陈平说的“加盟费”。
备注中写着“在本说明上签字的必须是与企业签订加盟合同的公司或个人”,协议的最后有包括陈辉新在内的12个签名,均盖有手印,并盖有“北京星晨快递有限企业广州分企业财务专用印鉴”。
另外,记者在协商的最后观察到,“企业在年3月31日前向上述加盟机构同意的账户支付款项,如果未到期,企业将按人民币伍万元每天支付违约金。”
北京合同律师事务所记者吴培峰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分析说,在结算行为中,无论是否被摁手印,都是不同企业的印鉴,在法律上是严重缺陷,不能代表总企业。
“除分公司有总部的授权委托书外,通过电话授权时,最好通过电话录音证明。 这样的话,只要确认委托人的身份真实,在现场按手印,就可以认为该协议书有效。 ”吴培峰说。
也就是说,能否说明“陈辉新由陈平任命全面解决此事”,是该协议书是否合法的关键。
(本报实习生白云鹤对本文也有贡献) ) ) ) )。
标题:“星晨急便“300万欠条”合法性待定 加盟商曝光退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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