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7字,读完约2分钟

经记者吴文坤从北京出发

近日,被首批员工起诉的诺基亚西门子通信(以下简称诺西)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原崇文法院)进行一审。 公司代理律师尤博茹在法庭上申请退还公司年金,将原定退还公司年金的要求改为“要求确认公司年金中公司职员的持有权益”。 被告向法庭申请给予15天答辩期,法官允许15天后开庭,并宣布。

据说与首次起诉有关的两名员工于去年9月被诺西解雇。 直到年4月底,他们属于摩托罗拉无线业务部门,之后被诺西收购。

在上述收购过程中,诺西、摩托罗拉、员工签署的《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针对员工公司的养老金部分,明确记载了员工将补充养老福利账户的余额,此外,“根据摩托罗拉相关福利政策,在满足支付条件后,诺西届时将 但是,员工表示,原摩托罗拉无线业务单位员工的公司年金转移到诺西后,诺西没有建立公司年金制度,没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托管。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此前获得的员工民事诉讼函称,诺西在此次裁员过程中,搁置了对被解雇员工养老福利金的补充,拒绝了后者所有提取福利金、汇款的请求。

“被裁员工起诉诺西案开庭 原告方申请撰改诉讼请求”

“委托人希望公司的养老金一次也不要重复提取,但这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尤宝柱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与相关员工协商后,提出了诉讼请求。 除要求法院确认公司年金中职工的劳动者保障权益外,还考虑职工公司年金的安全性,提出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托管。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有一名员工质疑诺西“非法裁员”,并向北京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由于诺西的裁员方案以前曾向相关部门备案,因此该仲裁机构裁定不是“非法裁员”。 去年下半年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诺西方面也表示,诺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手续齐全,向全体员工证实了情况。

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中,员工担心上述仲裁机构的判决会影响公司养老金诉讼的动向,但尤宝柱并不这么认为。 他向记者表示,2008年8月6日,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发表的《对本市实施公司养老金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当全部归职工个人。”

“被裁员工起诉诺西案开庭 原告方申请撰改诉讼请求”

北京市目前没有同样的规定,但上述“意见”在尤宝柱看来足以支撑原告的利益需求。 因为“这才符合公司养老金制度确立的初衷”。 诺西方的代理律师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标题:“被裁员工起诉诺西案开庭 原告方申请撰改诉讼请求”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