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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吴文坤从北京出发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昨天( 2月13日)又有新动向。
起诉黄光裕的股东代理人张远忠律师昨天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黄光裕方面先前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但不排除进一步上诉的可能性。
据悉,这些案件被称为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目前正在进行的是本案的第二次诉讼。
年9月6日该案首次开庭。 原告股东李岩表示,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导致2007年6月交易不当,导致交易价格上涨,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多元,申请增加其他两次交易损失数十万元。 9月16日,原告方面基于诉讼战略的需要突然宣布解约。 几天后,张远忠将第二次4名股东投诉的起诉材料送到法院,原告从1名股东增加到4名股东,投诉总额达到700多万元。
虽然此次诉讼原定于12月15日开庭,但突然黄光裕方面提出管辖异议,称不属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日期推迟。
张远忠表示,这是黄光裕方面第二次提出管辖权异议。 第一次诉讼之前,黄光裕方面提出,但随后撤回。
“由于之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撤回,黄光裕方面此次在法院裁定中被允许的可能性很低。 》长期专心处理资本市场纠纷的北京战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曾预测。
根据最新消息,在第二次诉讼中,黄光裕方面第二次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是黄光裕、杜鹃认为自己的居住地在北京市西城区。 本案应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申请人居住地在朝阳区,该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这是为了驳回申请。
黄光裕相关人士昨天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对驳回一事尚不清楚,必须通过法务了解情况后予以回复。
在此之前,张远忠说原告方面相关证据齐全,只能等待开庭,“我有信心法院能支持我们的意见”。 昨天,他对记者说,这两个月来,他准备了越来越多的新证据,但目前这个案件还没有开庭,这不便透露。
标题:“黄光裕内幕交易案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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