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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国栋从北京出发
“中国轮胎事件”战胜了美国商务部,动摇了“双反”的根基,但不能改变欧盟的决定。
12月28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欧委会近日向中国的欧洲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48.3%~71.9%的最终反倾销税。
据悉,年9月底,欧盟50%以上钢管产量代表的工业组织正式启动了对中国不锈钢无缝管生产公司的反倾销调查。 今年6月29日,欧洲委员会宣布,对中国的欧洲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进行了首次裁断,有关公司被裁定征收48%~71.5%的临时反倾销税。
之后,欧盟需要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将临时反倾销税作为持续5年以上的最终反倾销税。 “这对领域来说可能不一定是好事,但我也很关注。 ”国内大型出口公司的高层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48%~71.5%的税比很高,对相关公司有影响。
长期关注“双反”事件的无名拆迁户表示,高额反倾销税的提出,没有充分考虑到中国公司的承受能力,“公司价格将迅速上涨,不仅失去了中国相关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竞争特征,也削弱了中国公司的出口意愿。” 另外,欧盟所谓的“贸易保护”,很可能会争先模仿其他国家,结果难以预料。
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企业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企业诉美国政府案”(以下简称工程轮胎诉讼案)表示,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被认定为补贴,“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于是,中国轮胎公司在这次“双反”事件中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接受上述《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胜诉并未取得好处,“这种精神更加巩固了中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增强了中国公司的信心”。
但是,与业内人士的乐观不同,上述公司高层表示,中国公司应对“双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法律条款面前,我们要合理处理所有诉讼案件,保持心态,做好长久的准备”
据报道,目前即使在工程轮胎诉讼案中胜诉,美国商务部也可以在45天内要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新审理该案,或在90天内向美高院上诉,驳回二审法院的判决,但这两种可能性都很低。
标题:“欧盟对华征收不锈钢无缝钢管最终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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