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胡春晖从广州出发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近期加多宝大宣传的广告词被禁止采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报道,昨日( 1月31日),备受瞩目的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虚假推广案取得最新进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宣布,广东省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更名为加多宝”或与其含义相似的广告词进行广告推广的行为。
“法院批准了我们申请《诉中禁令》,但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们还在等待。 ”广药集团信息媒体部记者梁太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最终能否胜诉还不清楚。 禁令下达后,迦得宝就是否停止普及相关广告表示,无法控制对方的行为。
据说《诉中禁令》是暂时的裁定,是暂时保护申请人。
在这次诉讼禁令裁决作出之前,广州中院就这几个事项组织了双方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火药味十足。 广药代理律师认为,加多宝失去商标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剥夺商标价值,采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广药王老吉的市场份额下降。 加多宝认为相关推进不涉及侵权,只是陈述事实,希望法官不要偏袒广药集团。
经广州中院审查,根据本案证据,可以推断或澄清“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的系加多宝企业投入或采用。 名为“加多宝”的凉茶饮料是加多宝企业近年来生产并重新投入市场的产品,不存在其他名字的凉茶饮料被“改名”的事实基础。 之前,红色易拉罐身“王老吉”这种凉茶饮料已经畅销多年,位居内陆凉茶饮料市场前列。 因此,对于相关公众来说,“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首先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 如果加多宝企业采用上述广告语,会客观上误导相关公众,后者会误以为两者是同一产品或“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
法院认为,为了防止实施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宝企业和经营场所设立相关招牌的彭某实施上述虚假宣传行为。 法院依法发布了上述诉讼禁令。
“广药虽然是国有企业,但败诉后对加多宝影响不大。 》食品领域的营销战术专家徐雄俊对记者说,加多宝之前的相关广告语其实是打了边球的,在市场上依然具有领先地位。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每次预约都打电话
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61283003深圳: 0755-8359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无锡: 15152247316广州: 020-89660257
标题:“广州中院下禁令 叫停加多宝“改名版”广告词”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45.html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