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东经过记者郎晓俊大别山的拍摄报道
站在海拔1100多米的“陈棚他”林场,湖北英山县石咀镇营坊村村民的余国桥挥舞着镰刀,向茂密的杂草猛砍,“两千立方雪松,全部不见了”。
7月2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营坊村“陈棚他”林场表示,余国桥因杉树被砍伐,给村子造成100多万元的损失,将持续40多年。
据悉,营坊村与湖北省同创林业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同创企业)签订了长达50年的《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该创企业从2006年7月30日开始承包营坊村的集体山林,平均每亩承包费为2.9元/年。
根据《合同》的规定,该创企业“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利,不受营坊村的限制”。 去年,该创企业未履行采伐审查手续乱砍杂木38万斤,公安机关进行现场调查,结果认定“将作为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该创企业法人代表金刚,在湖北省林业厅下属机构担任“省林业局培训中心调解员”。
廉价出租一万亩山林
营坊村位于大别山内地,雨水充沛,山林面积2万多亩,森林覆盖率达85%以上。 1996年,当时的英山县林业局局长胡时碧在《中国林业》杂志上写道,营坊村的林木价值达到2800多万元。
多年来,当地村民靠山吃山,每年有计划地植树造林护林。 到2006年,一位村民上山采药时发现一切都变了。 “她回来了,货架上的其他杉树被砍了。 ”。 余国桥说。
为了证明村民看到了,7月2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跟着几个村民去了“陈棚他”林场。 走了三个多小时山路后,记者看到被砍伐的区域长满了杂草。 站在最高的地方看,这一片明显比周围郁郁葱葱的杉木林矮。 蜿蜒的泥路延伸到村外。 “杉树是从那里运来的。 他是一辆重型卡车,一辆载着二三十方,日夜被运走。 ”余国桥说。
2006年6月22日,营坊村村支书余建中作为村委会法定代表人,与该创业企业法人代表金刚签订了《承包合同》。 经协商,从2006年7月30日至2056年7月30日,该创企业承包营坊村的集体山林。 承包面积1.4万亩,50年承包费共计206万元,年4.12万元。 根据合同上的数据,山林亩产承包费用仅为2.9元/年。
“九枚两枚,这样的杉树,一米都买不到。 ”村民作为余兴说道。 据他说,8米长的杉树,至少能做两根位数,一棵卖40元,还有80元的收入。 所以,“陈棚他”的杉树,一米至少要十块钱。
据村民说,不仅是营坊村,在不远的天堂村也有同样的现象。 2004年,该创业企业与天堂村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万亩,50年费用共计200万元。 也就是说,每亩承包费用为4元/年。
根据湖北省林业厅官网消息,2008年4月,英山县林业局员工余波在该网站上表示,湖北省同创企业总经理金刚、纪卫东投资425万承包石镇天堂、营坊林场2.4万亩,期限为50年。
“谜”的合同没有被秘密宣布
营坊村祖祖辈辈依靠山来吃山,山的植被是他们的“命根子”。 一张合同,让1.4万亩的集体山林换了主人。
村民一定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合同。 “集体山林承包前,必须进行资产判断和结果公示。 但是,在村子里没有公开过,很多村民在合同签订半年后就知道了这件事。 ’余如我所说。
并且,村民要求阅览《合同》时,受到村民委员会的逃避和拒绝。 但是,湖北省林业厅的工作人员来村里核查情况时,村委会“不可思议”地拿出了合同。 当时,一位村民以看合同为由,制作了一份复印件。
该复印件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英山县林业局看到的《合同》复印件一致,上面盖有营坊村村村委会的印章,并附有村支书余建中、同创企业法人代表金刚、企业生产经理纪卫东的签名。
根据《合同》,当时双方只规定了承包期、面积、金额、经营范围等几个简单的复印件,没有明确规定村民最在意的承包金额是如何定义的,每年合法采伐的面积、采伐后植树造林的任务
但是,余建中表示,该合同得到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 根据合同,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报镇政府批准后,决定以对外建设经营的形式经营本村经营的山地、林地。
但是,余建中向记者出示的《会议纪要》显示,该会议的核心是“明确承包和拍卖的概念”,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没有提到承包价格和工作年限等核心问题。 余建中也不能出示《关于营坊村林业“承包经营”决议》的村民签名原件。
余建中在村代表会通过合同说明“村两委员会和代表知道就行了”的同时,还断言“还没有做出判断”。
对于“山林出租太便宜”的说法,余建并不能接受。 他强调,这是“承包”,不是“拍卖”。
他认为与石咀镇天堂村相比,营坊村的山林承包价格划算。 天堂村200万元,营坊村206万元。 而且,宿坊村比天堂村晚承包了两年,在此期间砍伐了600立方的杂木,价值30多万元。
但是村民不买账。 因为天堂村的集体山林面积1万亩,营坊村达到1.4万亩。 根据余建中的算盘,多出的4000亩,50年租金6万元,平均每亩0.3元/年。
砍伐指标增加了一倍
不仅是低廉的租金,同创企业的采伐行为也让村民担忧。 据几位村民介绍,年,该创企业在“陈棚他”林场砍伐杉木2000多立方米。
如果数据属实,这样的砍伐得到英山县林业局的批准了吗?
7月25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来到英山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办公室采访,被告知负责人正在出差。 之后,记者辗转联系了负责人。 他表示接受采访不方便,让员工向记者提交了《关于“同创企业”毁林和违反集体经营林场等情况的鉴定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
根据《情况报告》,年10月15日,英山县林业局批准了同创企业《林木采伐申请审批表》,规定采伐积累共计901.3立方米。 “采伐林木蓄积误差都在允许范围内,两个小班没有超指标采伐的问题”。
但是,村支书余建中说:“为了支付森林保护(的费用),山林承包以前,村子每年的指标是2,300棵树。 ”。 村民余国桥也证实了这个数字。
可见山林被同创企业承包后,采伐指标上升了两倍。 这个指标是怎么制定的? 这个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不清楚,只知道该创企业有林业局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面积合适。
除了杉木采伐的问题外,村民还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年末到去年5月,该创企业在营坊村“万人潭”林场秘密砍伐了数十万斤杂木,向罗田县村民出售了当天的麻菌材料。 在不远的天堂村的“大宗”林场,也有被同创企业盗伐的现象。
7月24日,记者来到“观音会”林场天麻种植区域,发现在松软的土壤表面,已经有很多天麻生长了花茎。 不远的地方,废弃的木材堆积在一米多高的地方,绵延数十米。
从英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悉,林区内不履行采伐审批手续乱砍杂木卖给农户或亲自就地种植天麻的情况确实存在。
但是,森林公安的立案通知书上明确记载了“纪卫东的森林乱伐嫌疑”。
英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西河派出所所长舒胜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解释说,纪卫东是英山县林木项目同创企业的实际负责人。 事件发生后,纪卫东主动承认滥伐杂木行为,目前不是该创企业的员工。 因为公安局于去年8月18日立案。
舒祥表示,森林公安在营坊村“陈棚他”的分场“光岩”,对已经挖掘出来的天麻菌材进行了逐筒检查,认定那里乱伐的杂草体积为71.2立方米。 但是,天堂村的“大宗”分场“蓼竹坪”、“万人潭”分场“谭山垴”两个地方的菌材还埋在土里。 如果把天麻全部翻出来,可能会给种植户带来很大的损失,导致新的矛盾。 因为要等今年下半年收成了再检查。
检察日报2007年10月的文案《一立方杂木相当于多少吨》说:“经过反复推算,最终计算出每立方米杂木的数量为1.156吨。” 根据该算法,同创盗伐的38万斤杂木约164.3立方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适用森林采伐、森林采伐案件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知(第三条),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可以视为“特殊金额”。
多面的“金刚”?
同创企业是什么样的企业? 为什么可以低价租用1万亩林场,获得数倍的采伐指标?
根据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资料,该创企业成立于2009年5月11日,是负责林木培育、栽培、林产品采集、销售、食用菌菌种生产、销售的公司。 企业位于英山县石咀镇枫树街,法人代表为金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金刚在武汉市工商局武昌分局注册了一家名为“湖北同创工贸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同创工贸)的公司。 对象是两个“金刚”实际上是同一个人。
根据该创工贸官网消息,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8月,从事物流仓储设备、木托盘、木包装箱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自称“湖北省林业局和国家林业局所属森工公司的旗帜”。
许多村民指出,金刚除了“企业会长”、“劳动模范”之外,还有省林业系统干部的身份。 去省林业厅反映情况的村民说,当时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告诉他,金刚是林业系统的人。
据悉,湖北省林业厅官网“人事任免”一栏中确实有两个与“金刚”相关的任职通知。 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朱仕豹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中,“经局党组年3月13日研究决定,刘建设、金刚同志担任省林业局招待所研究员。 ”。 年6月23日发表的《杨敏等同志关于工作的通知》(鄂林党( 90号) )中规定:“经过研究决定,金刚同志将担任省林业局培训中心的研究员。”
给湖北省林业厅人事处打电话时,一位王姓员工证实:“他在我们林业厅二级机构,是培训中心的研究员,招待所和培训中心是一个地方。”
湖北省财政编制政府事务公开实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证实:“他在林业厅招待所,没有培训中心这个机构。” (两个品牌)必须经过编制部门的审查。 招待所是我们认可的,是我们访问的网络,培训中心是我们不认可的,所以记录是招待所。 ”
一位在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监察室工作的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当时(大众反映情况时)金刚因为和他商量过,所以在同创。
记者多次致电同创工贸官网,但“钱总是不在企业。 他说:“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给官网留下的手机号码打电话时,对方知道了记者的身份,说“打错了”,然后赶紧挂断。
“被击中”的大别山
大别山到处可见乱伐现象。 英山县森林公安证实,天堂村的“大宗”分场“蓼竹坪”所、“万人潭”分场“谭山垴”所,都残留着同创企业的破坏“笔”。
除英山县石咀镇外,隶属大别山地区的湖北麻城顺河镇周其他村也被湖北当地媒体曝光为“亩产12元”。
这些“廉价出租、乱伐严重”的现象,发生地是全国重要的生态林区大别山。 “我们是山人。 靠山吃山。 他们把我们的碗打碎了。 我们吃什么? ’余国桥有点生气。 旁边整理了一堆资料,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以及林地流转条例等。
标题:“万亩山林年租金亩均2.9元大别山成私人企业“提款机””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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