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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上市公司经常被置于恶毒的管理之下,再次因北京银行更换监察长而凸显出来。
1月15日,北京银行董事、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炮轰北京国资委,认为北京市国资委发文撤换北京银行行长,涉嫌违规。
炮击6小时后,任志强不得不再次发表微说:“这件事不应该公开讨论。 要求删除。 ”
16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回应称:“年12月27日,本银行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当选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
北京银行正处于转型期,包括董事长、行长、总监等高级管理层在内,因年龄等原因面临辞职和调整,此前更换总监应该是转型期的序幕。
根据现在的公开报道,北京银行更换监察长似乎没有瑕疵。 北京银行去年12月27日举行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察事件的情况和1月15日董事会的情况不得而知。 如果是正常的转型期,必须告知投资者整个流程和程序。 北京银行是上市公司,应该有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北京市国资委是北京银行的两大股东,可以对相关人事任免提出建议和建议,一切交给北京银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 不应该越过蛆,而是绕过必要的步骤直接发出指令。
“代表只持有不到10%股份的小股东的北京市国资委,居然可以向上市公司北京银行发布命令文件,撤销本应改选时期未到的现任监管长(保存监事),任命非监事人为监管长。 严重违反上市公司治理规定,严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这不仅是任志强的疑问,也是许多中小投资者的疑问。
作为北京银行二股东的北京市国资委,应该摒弃“家长制”的做法,摆正自己的位置,放弃行政管理思维,让上市公司回归本位,不越权也不介入,让北京银行的股东们自己决定企业事务。
不可否认,北京银行的股权结构是“特殊”的。 第一大股东荷兰国际集团持股16.07%,北京市国资委持股10.41%,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企业持股5.98%,为北京市政府独资公司,后者持股16.39%,为第一大股东 比较分散的股权结构,给北京银行的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作为荷兰国际集团的外资,恐怕当初进入北京银行应该是财务投资者的身份。 荷兰国际集团想作为大股东主导北京银行的管理,恐怕力所不及。 不知道如果荷兰国际集团提出会长人选并强行通过,北京市国资委将如何感想和采取行动。
过去,北京银行的管理带有极其浓厚的官方色彩。 会长和行长的任免需要组织部门的审查和推荐,似乎被认为是市里的“干部”。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国字头的上市公司、众多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长等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是“组织”的结果,很少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讨论通过,大部分是先发文,在股东大会上经过“手续”,
想想这样产生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权力机构如何能够代表股东整体的利益。 这样的董事长也只对自己的“官位”负责,对上级负责,对大股东负责,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很少。 那个公司治理结构不太令人信服。
北京银行接下来还将与董事长进行行长的协调。 北京银行的股东们应该及早考虑,统筹规划,真正代表大多数股东利益,选出有能力、有理解的实干家,带领北京银行走向更遥远的未来。 在北京银行下一个转型时期,应该邀请媒体监督,以换取公众的信任,并为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开了一个好头。
作为北京银行股东之一的北京市国资委,应承担责任,高瞻远瞩,回归股东本位,交给市场权力,将银行高管的遴选和任用交给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不仅是北京银行,包括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内,我们都希望中国未来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走向成熟和独立。 这是公司治理的需要,也是规范中国资本市场的需要。 如果没有独立的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的质量就是奢谈,中国资本市场的美好未来也只是奢谈。
标题:“北京银行换届风波 任志强被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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