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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800多天的等待,陈发树投资22亿元买入的云南白药股( 000538,sz )的最终归属将不再模糊。

今天( 8月23日(陈发树和云南红塔集团)以下云南红塔),将就此前购买的云南白药股份一事,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双方最终上了法庭,强调了目前民营经济在高速发展时面临的困难。

据悉,今天双方将首次举行法庭辩论。 本案中股权转让合同终止的依据是来自中国烟草总企业(以下简称中烟)的批准协议,具有公司性质的中烟是否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有行政审查权吗? 这个行政审查有越权之嫌吗? 这些将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

在此之前,根据云南白药2009年9月12日的公告,云南红塔与陈发树于2009年9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云南红塔持有的所有云南白药国有股(不限售流通股) 6581.3912万股。 决定每股转让价格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陈发树必须向云南红塔一次性重复支付所有股份转让价款。 并约定“此次股权转让的若干事项必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争夺8555万股云南白药 陈发树诉红塔集团今开庭”

转让合同签订后,云南白药股价一路上涨,经过2009年每10股3股派1.8元(税后)和年每10股0.9元)税后)的两次传输,截至年9月30日,云南红塔持有云南白药8555.81万股, 根据8月22日云南白药收盘价计算,陈发树拟购买的股票价值超过54亿元,远超此前22亿元的收购价格。

毫无疑问,当时加入云南白药是陈发树对外投资的亮色,因为理论上,这笔“划算”的生意卡在了考核环节。

云南省红塔方面的股权转让需要上级部门的审查,因此作为红塔集团高级主管部门烟草审查的一环,这笔股权转让总是难以转换。

年间,默默等待的陈发树终于忍无可忍了。 他多次口头催促,于当年4月致函云南红塔,督促云南红塔方面办理过户事宜。 那年12月,陈发树选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向云南高院起诉云南红塔,要求法院判决转让协议比较有效,继续履行,云南红塔赔偿损失。

直到年1月,烟草方面才出台考核结果,但这一结果是陈发树不愿看到的,中烟认为“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提高附加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否决了这笔交易。

年4月16日,经法庭调查后,陈发树授权其代理律师李庆向烟草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和相关证据申请行政复议。 与此申请相比,国家烟草专卖局于4月19日以回复形式答复称:“经查询,你的要求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 4月27日,李庆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了《要求明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年4月19日对陈发树的行政复议申请回信的律师函》,但此后没有做出回应。

“争夺8555万股云南白药 陈发树诉红塔集团今开庭”

23日的审判将面临“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这也直接关系到中烟授权是否合理合法。

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学指出,“国有资产流失”不应该成为国有企业单方面毁约的借口。

另外,陈发树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的上级主管机关股东典型地利用其控股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逃避合同义务,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因此督促被告方面云南红塔集团继续履行履约承诺。

今天的开庭可能会掀起这近三年来持续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迷雾。

事实上,不管这场诉讼的最终结果如何,由于该案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中一些问题的特殊性,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史上留下了许多篇章,同时也成为标志性事件。

标题:“争夺8555万股云南白药 陈发树诉红塔集团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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