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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经过记者韩海龙从深圳出发
平静后不久,米达股( 000782,sz )波澜再起。
昨天( 8月29日),企业现任会长梁伟东、原会长梁广义、原董事梁少勋三人在鹤山市受到江门检察院关于4000万元单位行贿罪及挪用资金罪的公诉。 梁广义曾经是“江门首富”,连续五次登上胡润百富榜。
“一旦做出判决,梁伟东将无法履行会长的责任。 ”。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严义明这样说。
过去半年,美达股曾陷入大股东股权纠纷,广东省证券监督局要求修改股东大会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跌近7成等不自然局面。
昨天,法院宣布暂时休庭,没有宣布重新开庭的时间。 梁伟东和梁广义委托人张崇彬都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被委托人是无罪的。
健散户的身份在十年后才暴露出来
每十年轮回一次。
2002年,原美达股份首席股东广东新会美达尼龙集团企业(以下简称新会美达)因“远东国际租赁有限企业申请执行广东新会电力开发企业”事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广东省高院诉新会美达持股1.08亿股国有 同年8月,梁广义、梁少勋、梁伟东父亲创立的天健集团认购了米达股份约8181万股。 根据江门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天健集团通过公开拍卖法获得美达股份23.92%的股份,成交均价为每股2.2元,美达股份当时的股价为7元左右。
目前,在支付3500万元的定金后,天健集团现金流量的不足状况似乎不仅仅是难以支付股票收购款。 江门检察认为,天健集团资金紧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股票价款,向当时的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提出贷款支持购买上述股票。 天健集团书面承诺将集团持有的美达股份利润的20%给予林建忠。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有关于银行流动资金不能进行资本性投资的相关规定。 林建忠违反上述规定,以天健集团购买材料为名义,签名向天健集团发放共计1.7亿元贷款。 这笔贷款的大部分由天健集团用于支付上述米达股份的拍卖价款。
在上述款项入账之前,林建忠再次违反了将工商银行江门分行香港“钱包”中的1590万港币免费借给天健集团。 此后,天健集团于2003年8月、2005年4月以子公司名义购入了美达股份3000万法人股。
最终,天健集团于2007年5月卖出上述3000万股美达股份,累计获利约2.7亿元。
辩护无罪
江门检察院认为,天健集团2007年5月25日根据之前的书面承诺,从2.7亿元利润中提取人民币4000万元,支付给林建忠设立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企业。 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公司受贿罪。
梁广义本庭表示,此前已有约定,但支付的4000万元款项并未支付给林建忠个体。
张崇彬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说:“我们一定为无罪辩护。 所付的钱不是贿赂,而是投资钱,那个企业不是林建忠的企业,而是我们自己的企业。 ”。
事实上,检察调查显示,广州德林商贸企业全员为林建忠。
“我们当时持有股份。 林建忠当时是我们企业的员工。 我们用他的名字持有。 ”张崇彬解释说,林建忠是工商银行江门分行退休后聘请的,他们花钱用于房地产投资不能算是贿赂。
梁伟东同样向记者表示无罪,但他表示,由于涉及法律上的很多东西,自己不能说清楚,而是由律师发送资料加以证明。
梁伟东的律师认为,梁伟东不是公司犯罪的主体资格,也不构成公司受贿罪。 证据和今天的审判表明,事实是梁广贯林建忠内外,共享利益,梁伟东曾被骗向林建忠索要上述款项。
会长争夺战持续
根据美达股份6月16日的公告,梁伟东、郭敏、梁宗强、梁瑞伦、郭亚雄、徐东华、李汉国等7人成为企业新董事会成员,梁伟东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这是美达股份今年第三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成员,但此前两次都因天健集团存在内部股权纠纷而未能竞选成功。
事实上,2008年,梁广义因身体原因,以及梁伟东和梁少勋共同施压退出管理层,梁伟东负责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日常管理。 三年后,梁广义与梁少勋携手再次紧追梁伟东。 但是好景不长,三人都被检察院以受贿罪带走,梁伟东被保释,主持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日常工作。
但梁伟东尚未坐上热新一届董事长的位子,面临检方公司行贿和挪用资金的指控。
关于这件事,严义明表示,由于三人平均都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以假设三人都知道,必须认定他们知道该款的用途。 严义明还表示,从4000万元的金额来看,足以将3人“酌量”,根据法律法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3人被定罪的情况下,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再次悬在空上。
标题:“为1.7亿贷款行贿4000万 “江门首富”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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